上德國文化的課程時,老師提到了宗教

歐洲人幾乎都是信仰基督的新舊教,這是不容置疑的;

所以老師開始用英文講聖經和耶穌的故事。

明明用中文聽起來很排斥的故事,用英文聽反而感覺到莫名的親切。

談到了耶穌不應該像大多數畫家所畫,留著像嬉皮般的長髮;

所以她拿出一本原文,不知從哪弄來的繪本;裡面的耶穌基督長得比較像是中東地方的人、捲曲著黑髮和留著大鬍子。

她還藉由一個小故事,我忘了是哪個婚禮,耶穌用水變出了許多香甜的酒來招待客人解釋:

耶穌並不排斥飲酒,反而可能很喜歡。

有些地方說信仰就要怎樣怎樣再怎樣;另些地方則說要那樣那樣和這樣,

不過那些都只是地方的文化和傳統習俗罷了。

 

整體聖經故事我是熟悉的,(這恐怕是我在這間學校聽到第五次?還是第七次?有關耶穌的故事)

可是經由繪本來說,好像看到另一個層面。

老師說:

耶穌說過,你不用特地到哪裡膜拜,只要知道你相信我、愛我,那就足夠。

還說:你到我前面(指信仰),我第一個給你的是足夠的休息;之後還會給你足以面對現狀的能量,那些可能會使你現在的生活改善甚至更好。

聽到這,我突然覺得很感動。

誰不需要愛與休息呢?

 

最近閱讀了一本精神科醫師兼女性主義者的散文;

那些文字並沒有淬鍊到國文老師可能稱讚,可是你讀完就是很舒服。甚至感動,

那是為什麼?

以前在上國文作文時,老師的至理名言就是:先搞清楚題型,然後就是寫到<心>的感受

讓別人感覺到你的感覺。

其實這用心理學來換句話說,就是:「運用同理心」

寫東西,不能只是死板板的說教;但是為什麼有些人就是可以一邊說教一邊引人入勝?

因為那些文章先同理了很多現象。

先讓讀者認同你所想描述的環境,同時也讓讀者知道「你了解他們的環境」

這是很重要的一環。

 

我通常看的是小說,偶爾會閱讀小品;

為什麼這些小品會讓人感動?他們別於偵探、驚悚或者極短篇的寫法,

可是就是會讓人耳目一心,

原因出在:那些作者寫了你沒有體認、卻經歷過的事物。

這就是為什麼有人天天都可以感受到,一花一天堂的新鮮;而有人卻感覺到越來越緩慢沉重。

但是這類文章要寫得深入,而不是廣泛的迂腐老調;作者本身的感受性要很高,才比較有可能完成。

換句話也就是所謂的「需要一點天賦」

 

宗教,耶穌身涉了世界上最苦的痛,所以他理解的說:人能活著是如此的了不起

你來到我前面,我第一個即將給你的即是休息。

這是為什麼基督徒總是充滿愉悅的關鍵吧?

 

music is from:

Handel's Messiah 2 of 14 - Comfort ye & Ev'ry valle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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