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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預告片)

相關網址:

電影官方網站(英)→http://totaldenialfilm.com/

電影介紹說明(城市遊牧影展)→http://urbannomadfilmfest.blogspot.com/2010/10/total-denial.html

台灣立報介紹→http://www.lihpao.com/?action-viewnews-itemid-101385

環境資訊中心影片新聞→http://e-info.org.tw/node/60242

心得:

這是一部紀錄片,記錄緬甸當地軍政府收取美國石油企業的援助後,在當地強押百姓和少數民族進行遷移或勞動工作。

紀錄片者是人權鬥士,雖然已經離開當地,在美國生活,但還是非常想回到自己的國家。

另外採訪者是一位女權法律者;他們在緬甸耗時五年,躲避當地的政府,而蒐集到人證影證,並且將惡行公諸於世。

會觀賞這部影片是因為法緒的老師要求修課者都要去參加,在影片開始前沒有先設想到會看到這樣的國家。

在台灣雖然有很多不公平和社會黑暗面的地方,但跟這種由軍人掌權的國家比起來,實在是幸福安逸與自由人權的太多太多。

緬甸當地是會強迫人民交稅,沒錢就充軍或做勞力,不論男女老幼。要是有不從者,除了放火燒村以外,還會隨地棄置屍體、甚至核發強暴證、把嬰兒丟進火裡、這些少數民族的居民身上帶有槍傷、甚至子彈從沒取出更是常見。

當地居民認為要反抗軍政府唯一的方式就是拿起武器,以暴制暴是唯一展現些許可能性的機會;其他已經放棄者,不是躲藏在深山、難民營,就是被抓。

 

因為是參加講座活動,所以現場還來了一位親身進入緬甸進行華文教學義工工作的人。

她跟我們分享,那個地方光是下飛機,海關就會開始明目張膽的要求小會,若不肯給,則會被栽贓或用各種方式扣押行李。

裡面的資訊相當相當封閉,完全不能攜帶緬文以外的書籍,更別說是網路等。

這位義工還說到,他們常常得在半夜更換飯店,要不然軍隊會去找飯店老闆的麻煩。

在難民營中的生活水準更是辛苦,進去了,不僅這輩子,甚至後代都得在裡面生活,而且完全沒有任何機會出去、也沒有任何工作機會;但是沒有進入難民營的人,就得過著連生命都不保、躲藏在深山中的生活。

她與此記錄片的女記者聊天過,例如他們是如何在這種艱難的情況之下拍攝到這麼多影片,難道沒有危險嗎?

該女為金髮碧眼的美國女性,所以軍隊還不至於對她太囂張;但是她的司機卻在某次分開再集合時,發現被倒吊在樹上,全身剝皮死亡。

 

這部紀錄片最特殊的地方在於他們打贏了一場國際官司。

被告是跨國石油企業,他們想在緬甸建照一條油管。所以提告者申明,是因為有這些跨國企業的金援,助長了緬甸軍政府的惡行。

在影片後進行討論的,除了有義工的經驗分享外,還有一位律師來探討跨國企業的官司,在美國是如何進行。

也說明此片為何如此重要,因為此為美國第一件判決,為跨國企業在不同地區、不同文化、不同民情之下進行投資時,若有壓迫到當地民眾,需要負起的責任。

當時有很多在南美洲、非洲等地也有類似的問題正在進行,所以許多人正在觀望此案會如何判定。

此案件也可能成為已開發國家在開發中國家進行投資時,造成環境汙染的賠償首例。

公司辯方律師強調並非主公司將錢交給軍政府,也非要求軍政府給予暴力的協助,且該公司的員工都是很溫和有禮的人,為何當地政府的行為要由主公司的人承擔。

律師在探討時,也說明為何跨國企業的官司會在文明水準較高的國家進行,因為子公司底下還有孫公司、孫孫公司等等;通常都是沒有金額駐留,所以即便告贏了,也沒有辦法得到賠償。

另外此案在美國雖然後來達到庭外和解(公司賠償),但是卻有很大的爭議。

因為這樣判決結果,似乎代表著美國的法院對緬甸此地的文化和軍政府的不認同;當時的美國總統甚至還說明此案是文化不同而造成,不應為判例。

 

台灣類似的企業與環境糾紛相關新聞,桃園 RCA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fightrca/1847544
和台南 台鹼安順廠http://ironhorse.coolloud.org.tw/node/3549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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