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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著這本書,讓我想起另一本書的書頭摘錄:

「為不該為之事者,必聞不欲聞之事。」--弗朗西斯‧華辛漢爵士/屍者帝國

 

檢方的罪人,檢方是檢察官,書名直譯就是檢察官中的罪人。故事用雙主角的方式進行,所以直到全文讀完,回頭再看標題,會覺得分外的諷刺滑稽。

一般人心目中的檢察官,大致就是跟警察合作,負責起訴刑事罪犯的正義人士;但接近真理與審判的地方,往往就能接觸到越衝突的多元真實。

現實就是,有許多沒有辦法破的案、或者抓到兇手卻苦於罪證不足、或好不容易起訴卻被輕判、或有業績時效壓力而破的案子...

 

---以下討論劇情喔!!!---

 

這故事是一個處處充滿正義的故事,但正因為每個人都實踐了自己的正義,所以天秤不堪負荷,只能硬生崩解的故事。

照顧法律學生年代的自己的房東女兒被殘忍姦殺,苦於當年鑑定技術缺陷,明明知道某人就是兇手卻找不到證據;究竟要怎麼做,才能讓兇手嚐到比死刑更深的代價?

資深檢察官和當年一起合力辦案的資深刑警,充滿怨恨的看著這次的嫌疑人。

好不容易逃過追訴期的犯人,再度被懷疑為殺人犯。老人面對粗暴兇惡的查詢,忍不住將當年的罪刑吐露:「我都誠實的說了上次的殺人,但這次真的不是我做的!請你們相信我!」

年輕被看好的新星檢察官,一開始為了讓當年教過自己的資深檢察官對自己另眼相待,卯足全力的逼問嫌犯;

但面對一次又一次的大罵摔桌,嫌犯卻從未動搖過;迷茫的眼神就那樣死盯著質問者:「沒做的事情就是沒做啊!我不知道到底要說什麼!」

故事就這樣展開了

 

(一)每一種事物都有相對應的代價:就連實踐自己的正義也是

...最上閉上了眼睛,嘆了一口氣。 沖野是最上自己賞識,吸收進入檢查組織的人,他在研習生時代充滿希望的雙眼,至今仍然烙印在最上的腦海中。這位前途無量的年輕檢察官值得期待,未來還會有亮麗的表現。如今卻讓他陷入失意的深淵,決心離開這份工作。實在令人痛心之致。 但是...... 即使知道他會這麼做,自己的判斷也應該不會改變。

...沖野忍不住思考,自己真的勝利了嗎? 這的確是自己不能逃避,必須跨越的難關。對方把自己趕出檢察組織,自己成功的揭發了對方的陰謀,把兇惡的犯罪行為攤在陽光下。 所以,或許可以稱為勝利。 如果是這樣,照理說心情應該恢復平靜,可以繼續前進...... 但是,沖野完全沒有心情開朗的感覺。 這就是勝利的心情嗎? 沖野搞不懂。

(二)  即使是為了正義,執行正義的人也還是得吃飯;但若這碗飯太香,就會吸引更多人一起分食--而許多人是為了分食來的

「所謂人權派,」水野不以為意,繼續說了下去,「原本是很棒的名稱,如今卻專門用來揶揄某種類型的人。正確地說,那種根本是冒牌人權派,不值得年輕人學習。」

(三) 唯有正視隱藏於內在的不公平,而產生之混亂與動搖的情感,才是所謂的『認識自己』

...有人能夠走出那棟大樓,盡情地展翅;也有人會一直被關在那裡,不知道哪一天才是盡頭。 兩者到底有什麼差別? ... 沖野面對他時,感覺到內心快被撕裂了。 最上說,只有讓沖野離開檢察組織這件事讓他痛恨之極。 他始終是檢察官。 他想到有一種方法,可以讓因為完成時效而躲過罪責的人付出更沉痛的代價。 並不是因為自己犯的罪而被處以極刑......這種制裁方法比能夠想到的任何方法都更殘酷、更可怕。 ... 他身在那棟建築物內,仍然持續堅持正義。 沖野也曾經堅持正義。 然而,沖野的正義變成了得意洋洋地享受自由的松倉,以及出現在壓克力板另一側的最上。 沖野越想越不明白。 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? 如果沒有做錯,會有這樣的心情嗎? ...

 

看完這本書的當下,冷不防地發現背冒冷汗。在任何場合、任何境地、任何情境之下,其實都很可能有屈打成招或更深一層的含意;

但人在當下卻很容易被既定的某些框架(不同性別、社會角色、地位權利、不同場合、過去的事件...等等)而受到認知上的囚錮卻不自知。

在有心的操作下,真的是有可能會有冤案或被系統壓迫卻始終無法言語的人們。

年輕的檢察官認為自己被資深檢察官職權霸凌;受害者家屬與周圍親友卻深受懸案而從此生活變調;人權派律師認為嫌疑犯被檢察官與警察強灌欲加之罪...

事件如旋轉樓梯或鸚鵡螺般的越捲越深,而小說家選擇將故事的結尾放在資深檢察官被捕之後喊卡;但接下來是否又會再有逆轉卻是觀眾不可得。

這個故事最有趣的安排,就是在『雖然真的有被系統迫害的事實,但假若此人曾經就是破壞系統秩序的人,我們是否還會願意捍衛法律系統上的正義?或改為捍衛個人道德的正義?』

 

其他相近的故事可參考:

日劇:<99.9 -刑事専門弁護士-> (目前已經有第二季)

台灣:<冤案再審> (網路上有許多相關資料)

韓國電影:<殺人回憶>、<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>、<正義辯護人>、<1987:黎明到來的那一天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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