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假如任何事情都可以分成階段,
當學習提升到一個境界時,
人們如何確定究竟了解事物多少?就變得格外重要。
在教學上;教案形成之初,教師必須訂定三種不同方向的教學目標:
認知、情意和技能。
情意部分就是讓人領悟學習深入內涵,進而淺移墨化的一種項度,
希望在信念和想法上造就出新的一番局面。
認知部分有很多人在做研究,最有名的就是Bloom的認知教學目標。
1956,由低階到高階分別為:知識、理解、應用、分析、綜合、評鑑。
2001,修改刪除綜合,並在評鑑後面提高創造的階層:記憶、理解、應用、分析、評鑑、創造。
技能部分相當於人類的行為改變,
在認知失調理論中也有琢磨過,
假如一個人還不了解某件真理的存在價值,
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先去改變對方的行為。
又如 國父 和教育學者杜威,都推行「知難行易」的道理。
西方傳教士也有此說,假如對方不瞭解神,那就先教導民眾禱告。
因此在技能部分,老師會去訂定一個行為可以達到的目標。